网络舆论如今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不过,像别的事物一样,网络舆论也有两面性,网络舆论既有积极理性的一面,也有消极非理性的一面,后者在最近的“李小玲事件”和“姜岩事件”得到了很好的说明。
此前,专家学者多从网络的传播特性,如匿名性、互动性等方面进行分析,这是有一定道理的,但我认为,这不是问题的全部,网民社会心理层面也应该是网络舆论分析的一个视角。
2006年10月的《瞭望》新闻周刊提到:记者在对粤、沪、苏、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,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“无直接利益冲突”的特殊现象: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,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,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,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,借机宣泄,其隐藏的风险不小。
网络就是现实社会关系的反映和写照,是社会关系发生的另外一个场所。我们不能简单地说,若是事件和自身利益无关,我们就没有了表达的欲望和心理诉求。毕竟我们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万物之灵长,当一些事件和我们的心理取向相悖时,我们可能都会有述说的需求,这种述说有时是平和的,有时是偏激的,这都可以理解。只不过,当这种网络舆论强度过大、过于情绪化,以至于干涉了别人的正常社会生活时,我们就不能不警惕了。这样,分析网络舆论暴力的社会心理因素也就有了现实意义。(谢绝转载)